债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,法律如何规定

编辑:吴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 发布于2023-10-02 21:15
一、债权转让合同何时生效
1、债权转让合同在双方签字的时候,合同成立后即生效。依法成立的合同,自成立时生效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,依照其规定。债权人转让债权,未通知债务人的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,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二条
依法成立的合同,自成立时生效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,依照其规定。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,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。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,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。
二、合同具备什么才有效
合同具备以下条件有效:
1、订立合同时,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;
2、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,不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;
3、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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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间:
1、在双方签署合同时该债权转让合同成立,根据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或者生效条件来确定合同的生效时间。
2、对于债务人,应当在收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时对债务人生效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五条  
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(一)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;
(二)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;
(三)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
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第三人。
第六百九十六条  
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,未通知保证人的,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。
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,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,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第六百九十七条  
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,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,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,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三人加入债务的,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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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:合同成立后,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,通知到达债务人且知悉内容时,转让合同开始生效。生效条件:
1、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;
2、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;
3、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;
4、必须通知债务人;
5、必须遵守一定程序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五条
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(一)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;
(二)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;
(三)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
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第三人。
第五百四十六条
债权人转让债权,未通知债务人的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
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,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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